享税收优惠!柳钢新锐气体获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认定

发布时间:2025-01-07

2024年12月,广西柳钢新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新锐气体)成功获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认定,并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标志着柳钢新锐气体在绿色低碳发展和高端气体技术创新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该目录作为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与西部大开发财税、投资、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税收优惠等鼓励类产业政策,有针对性地激励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发展的同时,吸引国内外企业加速向西部地区投资布局。


据悉,作为广西区内唯一同时生产超纯氖、超纯氦、超纯氪、超纯氙及超纯氧等高端电子气体的企业,柳钢新锐气体始终注重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其稀有气体提取与精制的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相关政策条件。为此,柳钢新锐气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认定。在集团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该公司团队开展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并顺利通过相关评审,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防城港市发改委关于其符合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函。这是对柳钢新锐气体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布局上的高度认可。

根据政策,柳钢新锐气体2024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25%降至15%,为后续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了重要保障。